作者:新華社記者扶慶、張淑怡(實習)
廣州的周先生因為工作調(diào)動,這個學期決定讓自己的小孩從黃埔區(qū)的中山大學附屬中學黃埔實驗小學轉(zhuǎn)學。前兩天周先生在幫小孩辦理轉(zhuǎn)學手續(xù)的時候,卻被告知需要補交上學期3980元的校車費,校車的單位費用竟然高于廣州的出租車。
每公里3.3元高過出租車
今年年初,由于自己要調(diào)去廣州新塘工作,周先生的小孩也要轉(zhuǎn)學到新塘的學校。轉(zhuǎn)學之前,他要把孩子在原學校的費用全部結(jié)清,而孩子上個學期的校車費用竟高達3980元。但是2010年9月到2011年7月這個學年,周先生小孩全年的校車費用才1280元,也就是一個學期640元。
去年一個學期校車費一年是1280元。等到我去退學的時候,他(校方)才提起來這個校車費沒交,我說那你扣出來吧。他提出來一個學期,這里明寫著的:2011年到2012年第一學期的校車費就3980塊錢。
周先生告訴記者,當時校方給出的解釋是“按實收取”:從位于黃埔區(qū)豐樂南路的學校到周先生小孩居住的小區(qū)單程是16公里,每周接送兩次,一學期共22周,每公里按3.3元計算,得出3980元一個學期的校車費,明顯高于廣州每公里按2.6元計算的出租車費。顯然,這個解釋并沒有讓周先生滿意。
不結(jié)清車費不能轉(zhuǎn)學籍
“當時我就說,我拒絕交這個費用,因為太高了,你們沒有相關的文件拿出來。然后財務出納就請示學校領導,學校領導就在電話里面說,這個學費(校車費)一定要扣下來,否則學籍就不要轉(zhuǎn)到新塘去。我理論了很久都沒有一個結(jié)果,最后被迫把這個錢交了。”周先生表示。
除了費用過高之外,讓周先生還憤憤不平的是校方的“先交貨后定價”的行為。周先生說,之前學校從來沒有通過群發(fā)短信或者開家長會等形式通知家長校車費要上調(diào)。
“在沒有明確告知之前,就算他有了書面通知,但是給小孩帶過去,小孩的話經(jīng)常丟三落四的,完全沒有民事能力。”周先生說。
學校不愿出示費用清單
帶著周先生的疑問,記者輾轉(zhuǎn)聯(lián)系到了中山大學附屬中學黃埔實驗小學校長楊玉波。
“我們這是這樣的,每輛校車都有一個費用,用車的費用除以坐這個校車的學生人數(shù)的得出來的,遠近各不一樣。”楊玉波表示。“為什么過一個學期費用突然從640元漲到了3980元?”記者問。
楊玉波表示,“由于以前我們定校車費確實是定得(過低),成本是收不回來的。實際上在這塊上面,校車費的空車返回也是費用,不是說天上掉餡餅。”周先生告訴記者,目前已經(jīng)向黃埔區(qū)教育局投訴,但尚未接到處理結(jié)果。而楊玉波也堅持,在校車費用的問題上學校都是按規(guī)章制度,也絕對不存在任何暗箱操作,但目前不方便向媒體展示校車的費用清單。
記者表示,“還是要有費用清單才能讓群眾信服。”“我說了,我這有;但是既然剛才我說了,既然家長說了要付諸法律,我們一切都準備好了,就準備好了付諸法律。在這個送上法庭之前,我先確確實實等上法庭再說吧。”楊玉波這樣回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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